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人员配备符合司法改革工作精神,促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分设3类人员。(详见附件1职位表)
第一类 员额法官2名
第二类 司法辅助人员6名(法官助理3名、司法技术人员1名、翻译人员1名、司法警察1名)
第三类 司法行政人员2名(办公室秘书1名、政工党务人员1名)
二、选调原则、条件
(一)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向急需紧缺岗位倾斜。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
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审判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年龄、工作经历要求详见《职位表》。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计算均截止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6、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此次招考要求的学历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或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
7.符合《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在机关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选调程序
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任职手续。
1、发布选调公告时间:2020年6月8日10时。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10时—2020年6月14日20时截止。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体检时间以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1、发布选调公告信息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通过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霍尔果斯市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考试相关动态将在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霍尔果斯市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事项通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电话通知,请参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将报名以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454317647@qq.com,发送邮箱12小时后未收到回复的考生可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联系电话:0999-8797363。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参加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报名表(详见附件2)、近三年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法律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近三年考核等次证明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出具)。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4日20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面试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核研究决定。
2、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点集合,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择优录取,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业务能力测试
部分岗位因办案需求,对语言文字掌握情况进行测试。(详见附件1职位表备注栏)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到霍尔果斯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天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以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阶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霍尔果斯市党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统一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族别、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选调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监督电话等。
四、监督与回避
霍尔果斯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需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霍尔果斯市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9-8797363
监督电话:0999-8797250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