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大公务员交流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办法(试行)》),经研究,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决定在全市机关中组织开展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交流的范围
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采取双向、平级交流的方式,在市、区县和街道、乡镇机关,以及参公单位处级及以下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中进行,推动公务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二、公开选调交流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公开选调交流对象为本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参加公开选调交流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22日后出生),处级职位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8月22日后出生);在原单位工作3年以上(2011年8月22日前进入本单位工作),并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应符合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交流:
(一)试用期内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与原单位有服务期约定,或通过特殊方式招录为公务员的,参加交流时未满服务年限,且事先未征得原单位同意的。
三、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
1、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选调交流的职位、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职位简章》(以下简称《职位简章》),《职位简章》从2014年8月20日起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交流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10:00至8月28日16:00。报名网址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参加选调交流人员可根据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及自身实际情况,限报考一个职位。
考生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内如实填写《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考生可于2014年8月22日10:00至8月28日16:00,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报名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请于2014年9月10日10:00至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交流采取统一考试方式,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组织,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笔试和面试
笔试定于2014年9月13日举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4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成绩可从2014年9月29日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
面试由用人单位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具体实施。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由用人单位结合面试工作进行。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各选调交流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的人数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和面试分别按35%、65%比例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核考察
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对是否适合或胜任职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根据需要,可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的标准进行。
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4、办理转任手续
确定的交流人选,原则上由拟任用单位与交流人选所在单位协商同意后,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并办理转任手续。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各用人单位负责接受考生的具体职位咨询,详见《2014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单位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4022556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监督电话:64333772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4年8月20日
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考试大纲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大公务员交流力度的要求,依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市将组织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考试。为便于报考者做好相应准备,我们组织编写了《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考试大纲》,经上海市公务员局审定公布。
一、考试内容和结构
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考试重点测查报考者从事机关管理工作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
考试范围:包括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重要政策,及时事政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政法律、公共行政和行政实务等方面的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以主观性试题为主,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报考者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试卷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三、考试题型介绍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主要考查报考者对从事机关管理工作所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每小题给出4个备选答案,要求报考者仔细阅读题干后,选出1个最符合题意的正确选项。
(二)案例分析题
本题型主要考查报考者综合运用有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
给出案例,要求报考者运用相关知识进行分析,提出处理问题的方法或对问题的看法。
(三)材料写作题
本题型主要考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根据给出的材料写文章。要求报考者充分利用给定的材料,切中主要问题,全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见解,对材料中涉及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答题要求联系实际、观点鲜明、措施合理、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