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区科级干部
跨部门交流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0年度本区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确定,现就跨部门交流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流岗位
经审核汇总,本年度跨部门交流岗位共15个(附件1)。
二、报名对象
本区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在崇垂直管理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 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工作和学习能力,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 其他资格条件
(1)原则上应在原单位工作满5年;为鼓励优秀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机关任职,原单位工作时间可放宽至3年。
(2)偏远乡镇的岗位经审核同意后,可采取先平级交流后提任的形式,要严格按照《崇明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则(试行)》规定执行。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到机关任职的,其年龄、学历、任职经历等条件应符合本市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
(4)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其他职位类别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推荐的,征得本人同意后,由主管部门填报组织推荐表。
个人自荐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本人填报《崇明区科级干部跨部门交流自荐报名表》(附件2,可通过崇明人才网下载),“自荐职位”可按顺序最多填写三个,并表明是否愿意调剂。
以上材料经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且加盖党委(党组)公章后,于2020年7月8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2号楼401室;邮编:202150;联系人:陈薇、吴静,联系电话:59622324-8440)。
五、工作要求
区委组织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人岗匹配推荐,并反馈拟交流情况。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考核测评工作,重点考察了解拟交流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岗位匹配度,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交流人选并反馈区委组织部。
附件: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