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水市纪委 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就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相关情况
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64名,参加笔试人员62名,缺考2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派驻机构纪检监察职位且符合《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条件的报考人员(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8:30-18:00
四、资格复审地点
泸水市级行政中心C102室,泸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各项工作。
(二)资格复审严格按照《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受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人一级科员及原职级享受四级主任科员职务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所属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4.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国家司法考试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等);
5.准考证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复印件须由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公章,如资格初审时已经提供过相关材料的无须再提供。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选调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五)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当天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泸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填写《放弃面试申请书》。
(六)如有考生准考证丢失的,到泸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查询。
六、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时因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递补人员另行公告。
附件:中共泸水市纪委 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泸水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