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渠道择优选拔干部,优化市级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市级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共选调22人,其中:公务员17人,事业人员5人(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从市内县乡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
(二)事业单位从市内县乡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管理人员身份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人员中选调。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不在选调范围。
(三)身份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作地点在县乡两级且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选调。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报考事业单位应具有2年以上事业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以后出生)。
7.人岗相适,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状况能适应选调岗位要求。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4月,起始时间须月到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新录用或任职试用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规定年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存在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5.与选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各选调职位要求详见《临沧市2021年市级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选调职位对专业要求,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选调单位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负责,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临沧市级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经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且本人签字认可,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需提交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1份;报考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审批表或录用(聘用)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附电子版(JPG格式)。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考前3天提前申领“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手机截屏图或截屏彩色打印的A4纸),并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4.开考比例。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裁减该选调职位的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并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1.笔试。测试报考人员应该了解掌握的相关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等相关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定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在临沧技师学院进行。4月28日至29日上班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证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报考市政府驻昆办职位的到市公务员局领取)。5月中旬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沧先锋网》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选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面试时间拟定于5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综合排名,按职位选调人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
2.考察。体检合格,由选调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和要求,对人选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严把廉洁自律关。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并就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就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等情况征求公安机关意见,就是否涉黑涉恶征求政法委意见,就是否存在“两违”情况征求自然资源局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工作报告和考察材料。
(四)确定人选及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沧先锋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调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2121829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2150108
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135161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2162001
附件: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公务员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