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下半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安排,现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关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的相关要求,按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张 丽(准考证号:053030200116;报考职位代码:53060001)
杨静愉(准考证号:053010101822;报考职位代码:53060001)
李 雪(准考证号:053010101823;报考职位代码:53060001)
二、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时间: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地点: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大楼5楼第五会议室。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66号(进门时出示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即可通行)。
资格复审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盖章有效)等。
(三)带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交《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面试考生健康登记承诺书》(详见附后表格,请下载填写),以及报告日期显示为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9:00—12:00。
地点: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3楼面试考场。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66号(进门时出示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即可通行)。
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所有面试考官打分之和求平均值为考生最后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一律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再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
四、面试程序
(一)考生必须在面试当日上午8:0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三楼315会议室(候考室)报到,上午8:2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再允许人员进入。
(二)在候考室工作人员将核对考生身份,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三)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编号,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四)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穿着行业制服或戴有特殊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对违反本规定的考生面试成绩一律扣五分。
(二)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将电子物品、通讯工具关机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在候考室期间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指定区域;保持候考休息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随意走动;进入面试考场前应将文字资料留在候考室,待面试结束后取回。
(三)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父母及亲朋好友姓名、工作单位、籍贯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规定的考生面试成绩一律扣五分。
(四)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五)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仔细阅读并签署《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面试考生健康登记承诺书》。
(二)面试前14天,参加遴选面试的考生需每日持续检测自己的体温状况及健康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反馈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当天,应提交《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面试考生健康登记承诺书》以及报告日期显示为资格复审前3天内的1份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按工作人员要求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考点候考室。
(四)“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五)“云南健康码”为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需在资格复审当天提交前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的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且在面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未提供要求核酸检测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六)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需在资格复审当天提供离开该地区/入境后时长14天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与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证明,以及期间内的4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应包含面试前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在面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未提供要求核酸检测报告及隔离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七)“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八)面试当天有发热(体温>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疾控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九)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十)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按2:1比例差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云南人大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www.ynrd.gov.cn/)发布的通知,注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信畅通,并按照要求参加后续招录工作。
联系电话:0871-63996523、63996524、63996525。
附件:《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面试考生健康登记承诺书》.doc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