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2021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考职位
(一)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职位予以开考。
(二)一岗遴选多人的职位,按每遴选1人不低于1:3的比例,相应裁减遴选人数后开考。
(三)无人报考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取消。
职位报名情况及开考职位详见附件。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9日16:00前到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开考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二)所报职位已开考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所报职位为一岗遴选多人,已相应裁减遴选人数后开考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按照《红河州2021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截至10月18日未报名的人员,不得再报名。
公开遴选相关公告将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红河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附件:红河州2021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报名情况表.xlsx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