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大理州人民政府外事联络办公室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好选人用人关,优化公务接待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队伍,为全州“三个发展”助推发力。
二、选调对象
选调名额为3名,选调岗位为外事专干和对外宣传岗位,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外事工作,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现实表现良好;
(二)大理州县、乡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内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已进行过登记,在编在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性别、民族、地域不限;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以后出生;
(四)外语干部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学英语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需有学位证,能承担一般外语翻译及对外交流工作;外宣干部要求具有较强的写作及协调能力;
(五)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和从事外事、外宣、财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形象良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大理日报、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大理州外事联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拟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
(二)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需经单位审核同意方可报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并由县(市)组织人社部门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报名者须认真、准确填写《大理州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6年元月4日—元月10日
报名地点:大理州外事联络办公室(一楼综合科)
报名人员报名时由考生携带填写完整并已盖章的报名表、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0872-2316053联系人:杨绍东
(三)资格审查
由州外事联络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州外事联络办统一发笔试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方案经州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州外事联络办组织具体实施。
1.笔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的英语翻译水平(仅限外语干部)及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有关对外交往方面的短文英汉对译(仅限外语干部)及公文写作为主,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英语(仅限外语干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并进行公示。
五、考察与体检
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准确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考察工作由州外事办组织实施。
考察人选的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外事联络办组织实施。
六、公示
按有关规定择优提出3名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州外事办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审核后,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理州人事人才网站和其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工作日)公示。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此项公开选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州纪委人事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服务电话:0872-2316725(州外事办)
业务咨询电话:9872-2316320(州人社局)
监督电话:0872-2428133(州人事民政纪工委)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选调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选调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各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考、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二)注意往返途中的安全。
(三)报名后,请保持通讯畅通。
本实施办法由大理州外事联络办公室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