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文山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具体遴选岗位见《2015年文山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全州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含科级,下同)公务员。
(二)全州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省、州驻县(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以《简章》要求为准。出生年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五)具有胜任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和公开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负责报考本单位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及报名资料的收集。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见附件4)。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各遴选单位在本单位开展报名以及资格审查工作。
(二)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岗位要求学历)。
2.《文山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文山州州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3.县(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5.其他所需材料。
(三)岗位选择
遴选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均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参加报名人员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按照《2015年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中对专业的划分,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及其他条件,对照《2015年文山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查找自己可选报的遴选岗位,每一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审查结果公布
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资格审查情况后,于2016年1月13日在文山政务网、云岭先锋网、文山人社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五)准考证。
准考证由遴选单位统一打印。考试前一天,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到所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公开遴选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各环节成绩各为100分,综合成绩为各环节成绩乘以占比之和,各环节成绩占比见《简章》。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各遴选单位书面请示对其负责的纪工委同意,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其余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审查通过人数相应地裁减遴选计划数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取消遴选岗位的,允许该岗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一)笔试
1.笔试。笔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文山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1月20日以后登录文山政务网、云岭先锋网文山频道、文山人社网,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一般占三分之一。公开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从全州公务员面试考官库内随机抽调。面试方式由各遴选单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合理采用。面试于2016年1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遴选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
(三)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
经历业绩评价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参加遴选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各遴选单位经历业绩评价表附后(见附件5),经历业绩评价标准可向各遴选单位咨询。参加遴选人员需要准确、真实填写《信息采集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配合做好审核评价工作。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取经历业绩评价高者进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组织实施。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各遴选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选,按干管权限报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分别在文山政务网、云岭先锋网、文山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八、纪律与要求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文山政务网、云岭先锋网文山频道、文山人社网查询遴选工作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网站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岗位要求进行的;
(二)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
(三)擅自变更公开遴选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公开遴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遴选涉密信息的;
(二)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三)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四)违反考察纪律的;
(五)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遴选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如有伪造、涂改证件等舞弊行为或违反其他公开遴选纪律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州公务员公开遴选,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76—2143040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管理与考核奖惩监督科:0876—2135009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