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财政厅厅机关及厅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和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1.云南省财政厅(厅机关)公开遴选10名。
2.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3名。
3.云南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4名。
4.云南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1名。
详见《云南省财政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分为面向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职位和面向全省财政系统职位。
1.职位01至05面向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职位06、07面向全省财政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财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⑷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⑸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云南省财政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初审
1.公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后,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5日
网络报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填写《报名登记表》
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本人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财政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承诺签字,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发送《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邮件
将签字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扫描发送至以下邮箱:cztgklx@yn.gov.cn。
邮件标题统一为:云南省财政厅XX职位报名登记表;
邮件正文内容统一为:报名人姓名,报名人联系电话;
邮件附件为:《云南省财政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附件名称统一为:报名人姓名+报考职位。
注意:发送邮件时请设置需要接收回执,以发件人接收到收件人的接收回执为邮件发送成功的依据,请确保邮件发送成功。
(3)提交报名信息
登陆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请真实完整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内容与《云南省财政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保持一致。如对报名系统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71-63648723。
填写完成报名登记表,成功发送扫描件邮件,并且通过云南人才网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完成报名。如未完成以上三个环节中任意一个,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开始后,每天将在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上公布各职位已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人数,每半天更新一次。请考生报名前关注最新报名人数,确定报名职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人工审核方式,由云南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登陆云南人才网,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71-6362750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ynf.gov.cn/)公示3天,同时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通过资格初审仅代表取得参加笔试资格。对遴选资格、经历、业绩的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2.面试和资格复审。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情况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按照每个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直至满足面试比例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准考证;
(2)《云南省财政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2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3、附件4)。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云南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遴选考试(含笔试、面试)、体检时,需带齐准考证、身份证;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云南省财政厅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程序办事。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遴选的资格。
(四)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派驻云南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71—63627505、63641549(云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871—6363525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0871—63645099(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派驻云南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