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单位干部转任(调动)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面向市内县乡基层公开遴选(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人数
此次公开遴选(选调)27人,其中:公务员24人,事业人员3人。
二、遴选(选调)范围
(一)市县财政供养的县乡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中遴选。
(二)市县财政供养的县乡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管理人员身份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人员中选调。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不在选调范围。
(三)身份为市级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作地点在县乡两级且符合遴选(选调)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遴选(选调)。县(区)法检系统在编在岗公务员可以参加本系统或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以上的职位遴选。
(四)专业技术人员可报考专技岗位或管理岗位,管理人员只能报考管理岗位。
三、遴选(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5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当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及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职未满一届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遴选(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具体职位要求。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各遴选(选调)职位要求详见《临沧市2023年市级单位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7月14日8:30至7月16日18:00,报考人员登陆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点击本公告文末“阅读原文”进入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http://113.249.157.217:17312/exam-system-examinee/lclx)。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步骤。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临沧先锋”公众号下载、填写并打印《临沧市2023年市级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按要求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职位,并将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的《报名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后,与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一同上传进行报名。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3.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8:30至7月17日18:00,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
4.开考比例。遴选(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裁减该选调职位的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并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选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委托有资质条件的考试机构命制笔试和面试试题。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于7月19日至7月22日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临沧先锋”公众号考试网络报名平台上自行打印。
2.面试。笔试成绩于8月2日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临沧先锋”公众号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遴选(选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定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综合排名,按职位遴选(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按1:2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筹,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2.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对拟遴选(选调)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把关。认真查阅拟遴选(选调)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意见,形成考察工作报告和考察材料。体检和考察于8月20日前完成。
(四)确定人选及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沧先锋”公众号对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递补。
(五)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转任(调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399032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2150108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3990330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2162001
附件:
2.临沧市2023年市级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公务员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