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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2023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

2023-07-31| 来源:北辰遴选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

2023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2023年度工作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2023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修订版)〉的通知》(昆发〔2021〕7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昆办通〔2018〕7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确保“一枢纽、四中心、三品牌”建设取得成效,明确本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推进国际化进程,充分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以大开放促大发展,加快“一枢纽、四中心、三品牌”建设,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加快建设国际航空枢纽。进一步加大国际航线开辟力度,恢复国际航线3条。配合推进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建设国际铁路枢纽。配合推进渝昆高铁昆明段用地交地工作,积极做好管线迁改。加快昆明铁路枢纽西客站综合交通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嵩明县、寻甸县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昆明交投公司)

3.加快公路骨干路网建设。继续推进曲靖三宝至昆明清水高速公路(昆明段)、昆明(福德立交)至宜良、长水机场至双龙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乌东德至禄劝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禄劝县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阳宗海风景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昆明交投公司)

4.推进水运交通建设。主动融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挖掘水运发展潜力,加快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禄劝县人民政府)

5.完善城市骨干公共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昆明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2号线二期项目建设。力争启动昆明长水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6号线三期)建设。积极开展7号线、8号线、9号线一期工程前期工作。推进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昆明轨道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积极打造区域性国际能源枢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富民12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核准工作,力争年内核准。争取更多新能源项目进入全省“一张图”、“一个库”及省年度建设方案。推进禄劝县、宜良县等县区“新能源+”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全部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7.推进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配电自动化有效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建成智能电网,全力推进220千伏巫家坝输变电工程。推进220千伏杨林输变电工程、220千伏安丰输变电工程等电力项目建设。配套建设一批新能源接入工程,确保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8.补齐油气基础设施短板。围绕中缅天然气干支管道,开展县县通工程,重点推进石林支线建设。推进中石化输油管道迁改工程项目等一批互联互通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

9.持续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共充换电网络建设布局,扩大充电网络覆盖范围,着力推进重卡换电站建设,构建更为高效便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三)全力推进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0.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重点项目。围绕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城乡物流等现代物流重要领域,积极推动国际供应链示范中心、中通快递西南(昆明)智能科技电商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以优质项目带动全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11.推动磨憨口岸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以托管磨憨镇为契机,加快磨憨铁路口岸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进境粮食、进口冰鲜水产品)后续建设及验收工作。开展磨憨智慧口岸升级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磨憨口岸整体通关效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12.积极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快推进商贸服务型、昆明—磨憨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健全枢纽运行监测机制。强化枢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枢纽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组织开展好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晋宁区、安宁市人民政府,经开区、空港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13.提升跨境物流货运效能。发挥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王家营片区与磨憨口岸协调联动,逐步提高货源组织能力和国际货运能力。力争中老国际货运列车开行突破400列,磨憨口岸跨境货物运输量、货值分别突破600万吨、500亿元。[责任单位: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安宁市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14.做好物流产业统计监测。进一步完善昆明市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制度,逐步扩充样本企业数量,规范相关指标统计范围、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定期形成行业统计监测报告,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物流产业政策规划、加强宏观管理调控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四)加快打造区域性国际通信枢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推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尽快设立昆明市互联网运行监测中心,统筹推进直联点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积极开展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网络与数据安全、异常处置等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加快“双千兆”城市建设工作。统筹行业发展与安全保障,适度超前部署“双千兆”网络,普及高品质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字化产品服务,确保“双千兆”城市各项指标稳定增长,保持昆明市“双千兆”城市指标稳居全省首位。[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17.深化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协调各基础电信企业、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施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大力推进“一杆多用”,为通信网络设施预留可扩展的挂载空间和管线接口。推动国家机关等单位免费开放所属建筑物的天面、公共地面、设备间及配套设施资源。协调配合有关单位,解决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五)积极推进区域性国际智慧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提升园区智慧化管理能力。加快建设全市园区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完善数据标准体系与上报机制。构建园区运行智能分析、招商项目一键调度、园区在线考核等功能,进一步增强对开发区及产业园区调度指挥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开展水务智慧化改造工程。充分利用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机器学习等高新技术,建设智慧水务(一期)工程,提升昆明市水资源供给保障、水工程安全管理等业务的综合决策和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0.提高公路管养信息化水平。对重点桥梁、隧道和立交桥等基础设施,利用北斗高精度监测和数字孪生技术打造先进的高精度实景智慧管养示范应用,提升全过程、全要素养护的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1.加强智慧滇池智能化管理。以完善监测网络、数据整合共享、流域综合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和虚拟化水平提升为重点,夯实“数字流域”建设成果。完善滇池湖区“天-空-地”立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流域生态环境时空大数据模块以及三维时空数据“底座”,实现“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目标。(责任单位:市滇池管理局)

(六)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2.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积极开展季节型、节点型促消费活动,办好“云南首届彩云消费博览会”。持续提升传统消费,提振汽车、成品油、绿色智能家电等大宗消费。增强商业活动场所管理服务弹性,划定更多适宜区域发展地摊经济、后备箱经济、早市夜市等便民小微集市。办好南博会、旅交会等品牌会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23.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外贸稳定增长。推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和短缺资源进口。全面深化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4.加强开放平台载体建设。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推动“四区联动”发展。用好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商综试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瞄准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保税加工等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和对外投资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空港经济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25.加快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高质量编制磨憨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育国际物流、跨境医疗康养旅游、进出口加工制造、国际金融贸易等重点产业。加快推进合作区围网工程、东盟大道提升改扩建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大力发展边境贸易、边民互市贸易,做强贸易经济。(责任单位: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办、市大健康办)

26.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机制,营造良好外商投资环境。提高出入境便利化水平,推动公民出国(境)业务全量进驻同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服务站,为特殊群体、到昆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出入境服务。完善在昆工作外籍人才“一站式”便利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7.务实开展国内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做好“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运营,借助“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加强和国内外科研机构、创新主体的务实合作。促进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支持以高原湖泊保护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科研攻关。探索制定建设昆明市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政策措施。2023年新增国际技术经理人30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28.推动昆明(国际)技术市场建设。结合云南省技术市场建设,对外加强重点技术转移输出,对内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巩固市场作为配置科技创新资源的主体地位。年内争取国家、省级外专引智项目10个,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76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29.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和载体建设。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链主企业,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000家。构筑高能级科创平台,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15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

30.营造良好创新服务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昆明市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累计达700件。力争科技服务业营业总收入达69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

(八)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31.夯实金融业发展基础。组织召开昆明市2023年金融工作会议,谋划金融业发展目标及工作思路,着力推动金融活市。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增存增贷,确保金融业增加值增长2.5%。举办好2023年金融峰会,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合作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32.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搭建政金企合作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融资需求,组织各类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2次。持续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进一步推动“昆易贷”政策性普惠金融产品支持范围,扩大信贷规模。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33.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入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力争上市挂牌企业数突破100家。发挥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塔基功能,推进挂牌展示、股权托管、股改融资、规范培育等服务。加强拟上市企业后备库管理,举办投融资对接会、项目路演等活动,帮助上市后备企业对接创投资本、产业资本。鼓励上市公司重复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围绕产业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34.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坚持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并重,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合法稳健运营。组织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引导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有序退出。开展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用好昆明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非法集资线索监测预警和排查处置力度,有效化解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九)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人文交流中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5.积极提升文化软实力。深入实施城市文化建设“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春城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等标志性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昆明市的区位优势和托管磨憨机遇,积极参与边境“国门文化”建设项目。实施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提升工程,开展2023文化惠民系列演出活动。加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和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开发支持文创企业发展的金融业务,推动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新型文化空间,促进优质文化供给,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36.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制定《昆明市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和服务。评选昆明广播电视对外传播奖,推选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在国际传播交流。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办好创意昆明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积极推动城市外交、城市合作,以南亚东南亚国家为重点发展友好交流城市,新缔结国际友城(国际友好交流城市)2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外办)

37.推进教育体育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教育国际交流活动。继续实施市属高校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制度。推进援老挝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育能力建设及教育技术合作项目、“澜湄国家铁路技术官员培训”项目。积极举办上合昆明马拉松、昆明滇池国际龙舟争霸赛、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昆明高原半程马拉松4项体育赛事。(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昆明铁道职业学院)

38.创新开展国际传播。探索建立“昆明市国际传播中心”,整合协调联动全市对外宣传力量和资源,以南亚东南亚国家为重点,积极参与对外主流媒体的项目合作,塑造城市国际形象工作,不断提升昆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水平。办好《看昆明》杂志,持续推进InKunming英文网站、彩云桥缅文网站、“萨拜迪”老挝语网站及其海外社交平台账号的运维升级,做好优质内容的传播推送,不断提高外宣平台的影响力、传播力,持续讲好昆明故事、展示春城美丽形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十)提升“中国春城”城市美誉度(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39.持续壮大花卉产业。推进斗南花卉小镇建设,持续巩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花交易中心地位。推动花卉产业绿色优质高效发展,形成鲜切花、观赏植物、种球种苗、绿化苗木等产业多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力争花卉园艺种植面积达到36.5万亩,鲜切花产量达到105亿枝,农业产值达16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0.绿化美化人居环境。积极梳理城市可建绿地,通过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破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量,全年绿地建设不少于200公顷。建立长效花卉布置机制,在重要城市道路、广场等核心区域和交通场站等节点位置开展时令花卉布置工作,全年长效摆花不低于2600万盆、立体花坛不少于62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市园林绿化局]

41.加快公园城市建设。立足云南特色、春城特点,按照国内一流、西部顶尖的标准编制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公园+”与“+公园”建设,打造城景相依的景观格局。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大力推进绿美城市、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景区建设。加快构建“市级—区级一社区级一街头绿地”四级公园体系,打造一批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城郊森林公园。[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滇池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十一)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吸引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2.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开展昆明市20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活化利用调查。完成文明街历史文化街区、南强街历史文化街区、乌龙村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昆明市一至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启动海晏村、乌龙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4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不少于20项。组织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4.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魅力。强化各类规划中文化建设的刚性约束,以文化建设带动城市建设,不断提升昆明的文化品位、形象品牌和发展品质。推进翠湖片区、龙泉宝云片区博物馆群落建设,实施中共云南地下党旧址展览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45.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高标准编制环滇池文化美学空间规划,打造环滇池生态文化景观带。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推动滇池沿岸绿色发展,打造一批滇池沿岸美丽乡村、音乐小镇、艺术小镇,推动生态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实施西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主游路沿线边坡病害治理项目。推动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山区人民政府、滇池度假区管委会)

(十二)提升“国际大健康名城”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大健康办)

46.夯实健康城市基础。加快推进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升级项目等一批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改建)一批“老年幸福食堂”。加大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力度,新增31个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村级项目、90条全民健身路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7.推动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创新疫苗研发及产业化集群(一期)等重点项目建设,助推生物医药产业提质升级。加强省内外中药材货源组织,争取昆明市中药材交易中心年内挂牌启动。研究制定磨憨国际口岸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文件,加快磨憨国际口岸大健康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健康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48.强化健康品牌营销推广。开展“国际大健康名城”品牌宣传,做好“健康昆明”微信公众号管理运维和《健康之城》杂志编制发行。编制大健康宣传手册等资料,在对外交流、招商引资等重大活动中推广昆明大健康发展理念,提升健康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大健康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对昆明当好排头兵、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统筹抓好专项工作推进。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强化横向沟通,主动担当、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二)高效务实开展工作。专项工作牵头单位要按照长效机制工作要求,定期跟踪、分析研判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加快推动重点项目,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定期总结工作任务推进情况,于每季度末2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末28日前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

(四)强化督促问效。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进行专项考核并开展结果运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各单位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年度工作总体成效进行跟踪督查并开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按程序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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