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编制使用通知单》(富编委准〔2024〕23号),经《中共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县政府办考察调(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富政党复〔2024〕27号),同意县政府办以考察调(流)动方式调进2人。
一、考察调(流)动范围
城区县级单位。
二、申请调(流)动条件
1.身体健康,追求上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申请递交时限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员,请于2024年6月10日17:30点前将报名表报送县政府办人事教育股邮箱:563502552qq.com,联系人及电话:黄艳娥,13577650530。
四、综合考察
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拟调计划岗位人数的1:3确定人员进行考察,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察。通过与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了解,最终确定拟调(流)动人选按流程办理调(流)动手续。
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