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曲靖市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3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曲靖市纪委市监委决定公开遴选1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思路,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二、遴选范围、岗位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曲靖市直机关、市辖县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驻曲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正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二)遴选岗位及人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岗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12名。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站位较高,忠诚干净担当,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操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初始学历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001职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002职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
5.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8月6日)。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9.符合职位设置有关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开考比例
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00:00—2020年8月25日24: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二)报名流程
登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确定报考岗位→打印《报名表》→上传资格初审材料→提交审核→查看报名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确定报考岗位、打印《报名表》、上传资格初审材料和提交审核六项操作。
(1)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2)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蓝白渐变底,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3)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打印《报名表》。打印系统内自动生成的《报名表》。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报名资格及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不得推荐报考。《报名表》未签署所在单位意见、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未加盖印章,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报名参加遴选。
(5)拍照或扫描相关材料至报名系统,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原件待查。需上传材料有:己审核盖章的纸质《报名表》、《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6)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特别注意岗位招考条件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按要求说明自己的情况。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考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经机审和人工审核全通过的,即为网络报名初审通过。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有效报名期限内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4.准考证打印
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9月1日00:00至开考前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申领健康码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
(三)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9月上旬,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城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4.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蓝白渐变底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6)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五)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拟遴选人数 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分值详见《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量化指标》(附件4和附件5)。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提供《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 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按照2019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由遴选单位统一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公告发布后2天内向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遴选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遴选人员,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曲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74-3123435;0874-3126618(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74-3215780(曲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公务员主管部门电话:0874-3128969(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本公告由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xls
2.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3.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4.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岗001职位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doc
5.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岗002职位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doc
中共曲靖市纪委
曲靖市监委
2020年8月6日
报名时间为8月21日—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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