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浔区生态环保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湖州市南浔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2名,参公编制(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爱岗敬业,近两年年度考核(不含试用期)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政纪等处分;
5.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新录用尚在试用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的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发布公告
由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通过微信、网站等平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下午17: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现场报名地点(工作日):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办公室(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行政中心西楼2A210办公室)。现场报名不便的,也可网上报名,将电子照片、报名表及相关印证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为:nxhbfjzwfw@163.com,报名材料的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报名材料”。
3.报名时须提交《湖州市南浔区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职位要求相关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的需提供PDF格式的清晰电子图片。报名人员应当事先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谈面试人选。
(四)面谈面试
面谈面试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组织实施。网上报名的,在面谈面试前,应携带报名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面谈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谈面试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负责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讨论决定
根据面谈面试、考察情况,由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根据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南浔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讨论后确定。
(七)公示调动
拟选调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572-2667196
(二)未尽事宜,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