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是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文字岗位1名,综合岗位1名。
三、选调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 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进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队伍满2年(时间计算到2020年9月31日,下同),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3.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报考文字岗位人员,要求从事综合文稿起草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报考综合岗位人员,要求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受过处分的;(3)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 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报名表》,征得本单位同意后,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为主起草的文稿、取得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321017,联系电话:82465107),也可直接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金华市政府西辅楼3号楼四楼407室报名。推荐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 资格审查。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3. 笔试面试。对报考人员以适当形式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 组织考察。按笔试40%、面试60%折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 公示转任。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审批手续。
本简章由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