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具体见附表)
1. 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名。选调单位为天台县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分局,职位为综合管理一级科员。
2. 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选调单位为天台县重点工程建设促进中心,职位为管理岗十级职员。
二、选调对象
全县范围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 参加选调的人员,近三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文字水平。
4. 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须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其他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应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5. 符合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回避等有关规定。
6. 具备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 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1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报名地点: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天台县行政大楼16楼1609室);
联系电话:0576-83930666 传真:0576-83930671
要仔细对照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0年县发改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由县发改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名人数不足1:3,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考察对象。
(四)公示和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面试、考察、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办理转任(转聘)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和事业人员转聘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调规定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1月9日;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三)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操作,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
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0576-83930967;
县发改局:0576-83930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2:2020年县发改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docx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