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10家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省部属驻温机关单位已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温州地区以外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中,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户籍(或原户籍)在永或者配偶(或父母)在永工作生活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3.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的,报考乡镇(街道)以外的职位,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永嘉县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满足《积分管理办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选调职位计划表中部分职位对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执行。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年龄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8.本市加快发展地区人员尚不满足调离积分制管理办法的;
9.任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10.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职位计划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嘉党建网(http://dj.yj.gov.cn/)《2020年永嘉县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各选调职位及其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11月4日8:00-11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填写《2020年永嘉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报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审核后将《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电子扫描件压缩发送至《职位表》中各选调单位指定邮箱,压缩文件须命名为“选调职位+姓名”。其中永嘉县公务员(参公人员)需同时提交《永嘉县公务员转任积分审核表》(附件4);
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表》中信息真实有效,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同时选报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同时选报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未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上述材料的,选调单位不予审核。
3.资格审核。选调单位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每个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每个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3日9:00起,经审核符合公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本人发送报名材料邮箱,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时间和科目。
11月15日上午9: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一)
2.考试地点。
具体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和我县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在市级机关公开选调笔试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
公开选调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17—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符合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须在报送资格初审相关材料同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包括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选调单位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选调笔试成绩。
公开选调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一)科目成绩+加分值。
4.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和我县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一)科目成绩市县通用。
5.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在永嘉党建网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县委组织部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和我县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的,则只参加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面试,我县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加分材料等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或经单位审核确认的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成绩同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再相等的,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一)科目成绩高的优先。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选调人员在永嘉党建网和人选现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在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永嘉党建网“通知公告”专栏。
咨询电话:0577-67232310
附件: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