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市委组织部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部机关副科级领导职务及以下和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共5名左右。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组织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及口头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勤恳敬业,吃苦耐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3、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市委组织部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2日17时止。(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为:
(1)个人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填写《湖州市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电子版),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盖章同意后(区县人选由区县组织部门盖章、市直单位人选由单位党委<党组>盖章),到湖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行政中心3号楼907室,联系电话:0572-3390078、3390052,传真:0572-3398885)进行报名。
(2)组织推荐: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思想政治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在征求干部本人同意基础上,填写《湖州市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推荐表》(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电子版),加盖公章后与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供给湖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结束后,由湖州市委组织部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对符合条件人选的工作能力、工作经历、学历、年龄等情况进行综合比选基础上,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3、组织考试。考试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情况,由湖州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参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围绕统一的文稿主题,起草完成一篇综合性材料,满分100分。
(2)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合格分者不能进入考察。
4、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由湖州市委组织部派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同时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如人选在考察或体检中存在不宜录用的情形,则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进行递补。
5、公示和调动。根据综合得分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湖州组织工作网、南太湖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核不影响录用的,经挂职试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和监督
1、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选调工作统一安排,不得弄虚作假。
2、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选调方案开展工作。
3、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4、对本次公开选调有关情况需要咨询的,可与湖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2-3390078、3390052。
附件: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