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2021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现就2021年浙江省财政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共4人)
二、面试确认
由浙江省财政厅人事处给入围考生发送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短信,考生须回复确认。
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还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021年3月10日14时前传真至0571—87058409。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的,或者发送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短信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2021年3月12日14:00—16:00,在浙江省财政厅11楼会议室(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举行。
(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现场认真阅读和签署《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健康状况信息申报与承诺书》,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三)材料要求
①本人身份证
②准考证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和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证书信息)
④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并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报考)
⑤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结果证明(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关系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
⑥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公章)
⑦经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及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除②⑥⑦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⑥⑦两份材料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密封后交本人随身携带。如有发表过的执笔文章或其他材料等应一并提供。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不实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浙江省财政厅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3月14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五、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所报考职位排名及是否入围考察,将于3月15日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察及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考察结束后,按1:1确定体检对象。
七、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防疫要求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详见附件3)执行。
八、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可与浙江省财政厅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0571—87058405。
附件:
3.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doc
浙江省财政厅人事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