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局机关公务员1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选调条件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3.熟悉服务监管、政府采购、公文写作,具有较强的监督管理经验、综合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文字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工作满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其中县(市、区)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一般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为: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市行政大楼三楼337室)。联系电话:88511020、88510775、88701156。
2.报名材料: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表可在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glj.zjtz.gov.cn/)、“台州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台州党建网(http://zzb.zjtz.gov.cn)下载。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符合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
2.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分40%。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60%。
4.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不唯分取人。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由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选调对象,并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转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