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宁波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并经宁波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党组研究,确定汪怡雯同志为宁波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拟遴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17日至7月23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有关事项反映监督电话:0571-87188275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46号宁波大厦16楼
宁波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