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组织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一级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岗位2名。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道德品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招考录用市直部门人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满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规定更长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报名者需填写《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市发改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瑞安市安阳大厦23楼2320室,联系电话:65833018)。
(二)资格审查。市发改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为3:1以上,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不开考。
(三)考试。考试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现场撰写材料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瑞安市发改局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人员。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根据入围面试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公示和调动。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发改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未尽事宜,可向市发改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65833018。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