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温州市市县联合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18-2020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各选调单位经审核,并将参加笔试且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报考市公安局的,由市公安局在公安内网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加分情况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选调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名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
监督电话:详见附件列表监督电话栏。
附件:2021年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笔试加分公示(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xls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