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共遴选从事政工党务、纪检监察、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员(司法行政人员)3名。
二、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在丽水市市直和所属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满2年(2013年12月31日前录用为公务员);
(二)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工作表现突出,近两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学历、专业及职位要求见《2016年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楼一楼老干部活动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丽水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务员登记表(报名会计岗位的人员需同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是否相应核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计划由本院党组研究决定。
(二)笔试。重点测试应选者综合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工作由本院政治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选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面试工作由本院政治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本院政治部组织。
(五)讨论决定与公示。本院党组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发布网站: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lishui.gov.cn/)
丽水市先锋网(http://zzb.lishui.gov.cn/)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外网(和内网)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