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并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确定季柳巧、史晓晔2名同志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拟遴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 号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职级) | 笔试 成绩 | 面试 成绩 | 综合 成绩 |
季柳巧 | 女 | 833020108616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综合文字一 | 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小港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四级主任科员 | 65.5 | 83.6 | 76.36 |
史晓晔 | 女 | 833020108425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综合文字二 | 象山县西周镇团委书记、一级科员 | 68 | 87.88 | 79.93 |
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有关事项反映监督电话:
0574-8918507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
0574-89186098(驻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