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并经宁波市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白启原、张珊珊2名同志为宁波市检察院拟遴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 号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职级) | 笔试 成绩 | 面试 成绩 | 综合 成绩 |
白启原 | 男 | 833020108027 | 宁波市检察院 | 检察官助理 | 宁波市海曙区纪委区监委宣传教育室四级主任科员 | 68.5 | 86.68 | 79.41 |
张珊珊 | 女 | 833020108704 | 宁波市检察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骆驼检察室四级检察官助理 | 67 | 82.6 | 76.36 |
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有关事项反映监督电话:
0574-89386202
0574-89388191
通讯地址:鄞州区百丈东路2155号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