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并经中共宁波前湾新区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章芳同志为宁波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拟遴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章芳 | 女 | 833020108817 | 宁波前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综合行政执法 |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一级科员 | 61.5 | 80.88 | 73.13 |
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28日至4月3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有关事项反映监督电话:
0574-89280149(宁波前湾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0574-89280412(派出宁波前湾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中共宁波前湾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