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嘉兴市级某机关委托嘉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属东方人才服务公司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1名科员,1名副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国内各级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副科及以下职务。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有行政执法经历的优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有意报名者下载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的扫描件电子稿,于2018年5月10日前电子版发至467774@qq.com。
(二)资格审查
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统一组织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照片;其他有关获奖证书等;
2.面试工作由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单位党组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经考察,如果认为被考察对象不适合选调岗位的将酌情取消选调计划。
(五)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六)办理转任手续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一)嘉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属东方人才服务公司受委托发布选调公告,具体选调工作由选调单位开展。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0573-8221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