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泰顺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公务员5名;
2.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县委巡察专业人才保障中心事业编制干部2名。
二、资格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报考公务员岗位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岗位应具有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身份。新录(聘)用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参加工作满3年(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2018年12月31日前),新录(聘)用乡镇工作人员应在乡镇参加工作满5年(2014年12月31日前录用)。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纪检监察或政法机关工作经历者,经审核同意后,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工作表现优秀,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12月。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干部室(县政府机关大院5楼537室)。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2月14日止。
报名办法:报名者从泰顺党政网或清廉泰顺网(http:// http://lz.t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泰顺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电子1寸正照)(附电子版),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参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核时选调计划数与审核合格人数比例应达1:3以上,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二)笔试:笔试科目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科目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职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岗位匹配等。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宜选调的对象,从替补人选中,视情择优另行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县纪委干部室,59283171。
中共泰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顺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更多信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