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衢州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愿意履行义务,廉洁奉公;身体健康;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公务员未满2年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不含乡镇(街道)〕;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6.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的。
(二)具体的职位资格条件:必须是具有衢州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具体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
(三)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40办公室(原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3.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1份(附件自行下载填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1张。
4.职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江山市妇女联合会将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0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江山市妇女联合会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用人单位选调岗位的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六)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在拟选调人员上报审批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上报审批之后,因拟选调人员主动放弃选调资格或被取消选调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选调人员收到拟选调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江山市妇女联合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公开选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六)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它报考所须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联系。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570-4022417。
江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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