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综合文字岗位干部4名。
(二)选调范围:面向市县两级机关(含乡镇〔街道〕)。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进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队伍满2年(时间计算到2019年10月1日),工作表现突出,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因在校学习、录用试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岗位条件: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研究生毕业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岗位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县级机关及乡镇(街道)的应征得当地组织部门同意。
二、选调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选调由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能力测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地点:市机关大楼主楼1322室。联系电话:82469961、82469966。
报名者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
市政府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4倍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2. 能力测试。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市政府办公室经审查后组织报考人员进行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注重对应试者的工作经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综合文字等方面的考察。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 考察体检。按选调名额和考察对象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50%+面试×50%折算综合得分)确定考察对象。按选调名额和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 研究确定。根据能力测试得分、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已在市政府办公室顶岗锻炼、挂职3个月以上的可不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不合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试用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5. 公示。由市政府办公室对拟选调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 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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