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备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关资格条件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县(市、区)以上所属事业单位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严格考察(体检)、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至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开发区大楼1602办公室(双溪西路620号)。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填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材料,在面试前需提供原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部门)依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素质。
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综合总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得分,按照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考察事项包括查阅个人档案、组织谈话等环节,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综合各方面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统一截止为报名日。
2.录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
3.本招聘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5.咨询电话:0579-89150066。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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