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衢州市审计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衢州市审计局选调计算机审计岗位公务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行政机关(含乡镇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突出;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体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9年9月1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违规参加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衢州市审计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衢州审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按照报名、审查、比选、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公开选调。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衢州市审计局608办公室(衢州市三江东路51号)。联系人:徐庆,3074558。
(3)报名者需携带材料: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凡符合基本条件者可进行自荐,报名时请随带填写好的《衢州市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可网上下载填写完成,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时间和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4)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1:3比例的,将取消本次选调指标并发布公告。
2.资格审查和比选。由市审计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就报名人选的工作经历、工作成效、学历、年龄等进行综合比选,并结合职位要求,按照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市审计608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形式以结构化形式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60分。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末位得分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转任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后,该职位可依次递补。市审计局将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报考人员单位意见。有下列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最近5年的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5.体检。
(1)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市审计局党组会议研究,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6.公示和录用。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形成选调工作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批准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
五、严肃纪律
1.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衢州市市级机关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转任办法(试行)》等有关的规定,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2.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选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予以纪律处分。
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衢州市审计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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