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单位常态化交流实施办法》精神,经研究,同意相关单位提交的公开选调机关干部方案。现将选调信息予以公布。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平湖市公开选调机关干部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和盖章,且每人限报1个职位。同时报2个及以上职位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18日下午4:00截止。
特此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平湖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嘉兴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平湖市纪委市监委中层副职1名,科员1名,用编性质均为公务员编制。
二、选调范围
嘉兴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后出生);
4.从事公务员工作满2年;
5.专业要求: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或者法学、侦查、财政、会计、财务管理、审计、金融、计算机等专业毕业,或有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税务、审计、金融等机关(部门)2年以上工作经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比选、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手续。
五、报名须知
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平湖市公开选调机关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如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六、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及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平湖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联系人:费秋龙;联系电话:85061120、85631120;报名地点:平湖市行政中心1号楼1112办公室。
平湖市纪委市监委
2019年10月12日
更多详情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