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衢江区委组织部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计划
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组织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和处理问题以及文字综合、口头表达等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违规参加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衢江党建网、衢江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选调公告,按照报名、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公开选调。
1.报名。凡符合基本条件者可直接到衢江区委组织部衢江区行政大楼1006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罗凯帅;联系电话:0570-3838119。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周一)—8月28日(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衢江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衢江区外人员报名的,同时还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后,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意后,直接到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审查和比选。衢江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学历、年龄等进行综合比选,并结合职位要求,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若报考人数不足1:3,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核减情况届时将及时公告)。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
4.面试。按照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得分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者不能进入考察。
5.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百分制总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6.研究确定。衢江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如果经考察、体检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少于应选名额的,则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7.公示和录用。拟选调人员在衢江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核不影响选调录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和监督
1.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选调工作统一安排,不得弄虚作假。
2.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选调方案开展工作。
3.驻衢江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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