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13家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省部属驻温机关单位已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温州地区以外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中,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户籍(或原户籍)在温或者配偶(或父母)在温工作生活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涉及其他年龄的均以8月24日为计算节点)。
3、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的,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选调职位计划表中部分职位对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执行。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8月。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本市加快发展地区人员尚不满足调离积分制管理办法的;
5、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新提任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要求
(一)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职位的专业审查按《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规定执行。
三、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行政会议中心(鹿城区广场路188号)。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温州地区以外工作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有关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1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
3、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2019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选调职位的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核
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同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5日9时—9月7日9时。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录鹿城党建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鹿城区委组织部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七、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鹿城党建网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九、注意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应在考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88030958、88030910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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