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乐清市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职位数和选调人数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本次乐清市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共计9家单位、13个职位、14名选调计划(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乐清市各级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2日以后出生,职位表中涉及其他年龄的均以8月22日为计算截点);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部分职位对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表执行。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计划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乐清党建网(http://www.yqycb.com)《2019年乐清市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各选调职位及其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统一在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八楼四号会议室(B805)。报考人员填写《2019年乐清市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场报名时,需持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的《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报名成功。为提高报考效率,报考人员可提前将《报名表》等资料电子版打包以“选调职位+姓名”命名,发送电子邮件至选调单位指定邮箱进行预审。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由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5日9时—9月7日9时。已审核符合公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乐清党建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经批准,选调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点设在市区,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9月7日(周六)上午9:00—12:00。部分选调单位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选调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成绩同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优先确定顺序为:①进入公务员队伍年限长者;②学历层次高者;③年龄长者。
各选调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乐清党建网和拟选调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在面试、考察、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最晚应于考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77-61880886。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9日
加入QQ群聊,了解(省直、市直)遴选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