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到德清县纪委县监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德清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8名。不设具体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且在编在岗人员(含已进行登记的参公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熟悉法律、经济、金融、审计、财会、网络信息技术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政法机关及其他党务、行政等相关工作经历;
3.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乡镇(街道)公务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2年;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符合岗位要求的编制性质和具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它不宜办理调任、转任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9:00至2019年4月29日17:00。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法进行,通过网上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德清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后)发至电子邮箱:zjdqxjw@126.com,并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德清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德清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正面2寸彩色照片、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表》需经单位党委(党组)盖章同意,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县行政中心A楼1309室,邮编:313200。信封注明:公开选调。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凡不按要求填报完整信息的,审查不予通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德清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3.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考察对象。
4.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5.组织考察。通过体检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德清县纪委县监委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和调动。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清廉德清”微信公众号和德清县纪委县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将在“清廉德清”微信公众号和德清县纪委县监委网站上公布。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清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联系及咨询电话(工作日):0572-8886309、8072812,传真:0572-8288190。联系地址:德清县行政中心A楼1309室。
六、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德清县纪委德清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