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纪委嘉兴市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主任科员(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前职级为准,下同)及以下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共15名左右。
二、选调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选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现任科员;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5.一般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条件可以放宽到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职级条件可以放宽到副主任科员或主任科员: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个人奖励、荣誉;
3.获得省级以上系统条线个人奖励、荣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主要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有违纪违法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前需征得人选(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市纪委市监委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不低于拟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3.笔试和面试。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附加分条件为: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政法、财政、会计、审计、金融、计算机等相关工作经历的,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综合文字起草、专门政策法律研究、专业新闻宣传等工作经历的,总成绩中加1分。
笔试初定于8月下旬进行,分为行测和申论两项。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察对象。
4.考察和体检。组成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5.讨论决定。经体检合格者,根据考察情况由嘉兴市纪委常委会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调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报名方式
(一)时间:2019年8月14日前
(二)地点:嘉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嘉兴市广场路1号市行政中心5号楼713办公室。联系电话:82521681;传真:82521191)
(三)报名材料:
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和《报名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文件;
3.干部任免审批表(编辑器版)。
报名表格可在附件1、附件2中下载。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jiaxingjwzzb@126.com。
(四)注意事项:
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嘉兴市纪委嘉兴市监委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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