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满足部分机关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公务员计划共12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对象
选调的范围和对象为:面向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公务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转任的除外。各职位的选调范围详见附件1要求。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工作表现突出;
(二)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备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5月13日;
(五)报考者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的,须在乡镇服务年限满3年以上。
四、选调办法、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衢江区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qjq.gov.cn/col/col1408875/index.html)、衢江党建网(http://qjdj.qz.gov.cn)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14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设于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办公室(请在报名前按计划表上联系电话先联系以确定办公地点)。
2.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一吋免冠近照2张。区外人员报名的,同时还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
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后,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部门同意后,直接到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选调机关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按选调计划数与入围面试对象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职位,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酌情研定是否相应核减(核销)选调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对象,并将以电话或钉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若报名人数较多,需在面试环节之前增加笔试环节,加试笔试,将以电话或钉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面试考务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机关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下列10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在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经考察发现本人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10)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必要时,选调机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拟选调人员确定
由选调机关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并综合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和原单位现实表现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七)公示、调动
经考试、考察择优确定的选调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由选调机关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它报考所须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机关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其他事项可咨询组织人事部门,电话:3838728、3838115。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组织部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