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选调工作有关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嘉兴全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
公务员4名。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具有2年(含)以上机关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四、报名方式
(一)时间。2019年5月12日(周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地点。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嘉兴市广场路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221室,电话:82521267,13867388190,13732566331)。
(三)准备材料。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单位审核同意的《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市政府办公室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择优选择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差额(1-2名)确定考察对象,报市府办党组研究确定。
(四)组织考察。市政府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五)确定试用对象。综合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岗位要求等情况,提出综合排序,由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等。考察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该岗位选调工作。
(六)体检。办公室组织拟选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排序递补。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试用。
(八)试用。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拟选调试用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九)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核,报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后,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