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一)公务员2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专业不限)、法律专业岗位1名(法律相关专业)。
(二)事业人员2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技术岗位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法制意识强,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瑞安市范围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全额事业人员。其中新聘用部门工作人员须满3年,新聘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须满5年。公安、法检、教育、卫计等系统报考的,须符合相关服务年限规定,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
(三)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报考综合文字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法律专业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计算机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系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毕业。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心健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为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年轻干部,对暂不符合选调年限要求的年轻干部可参加笔试,其中表现突出、发展潜力大的,将列入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干部储备库,在下步选调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瑞安市市政大院D幢204办公室(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科),联系电话:0577-65812522。
(二)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公示和调动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65818698。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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