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1.选调岗位。全额事业管理岗位1名。
2.选调范围。文成县范围内具有全额事业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原则上须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7日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7年8月7日之后出生)。符合全额事业干部服务期限。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文字组织能力。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本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一次在合格以下等次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有明显不良嗜好等其它情况的。
三、报名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者如实填写《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在三年内写的综合文稿1-2篇,将《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到文成县人民法院办公室408室(大峃镇体育场路350号);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83952286@qq.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现工作单位名称”。报名结束后,文成县人民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核者,视为报名成功。
四、面试
选调方式采用直接面试形式。面试由文成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文成县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
五、考察
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需另行加试。
文成县人民法院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文成县人民法院将根据面试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文成新闻网和拟选调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在面试、考察、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而出现人选空缺的,由文成县人民法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应于考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如超过三个工作日后提出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负面信息数据库。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文成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77-6789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