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泰顺县社会保险参保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泰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要求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以及综合协调能力等。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现为泰顺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大专以上学历、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卫生、教育系统及省市垂管部门人员);
(三)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其他要求:县级机关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聘用在本县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乡镇事业人员,须聘用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8月7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尚未撤销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适合选调岗位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8日。地点:泰顺县罗阳镇城北路153号401室,联系人:苏亚运,联系电话:67620068。
2.报名办法:报名者从泰顺党政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电子1寸正照)(附电子版),经单位同意盖章,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考核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本次选调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面试结束后即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面貌、岗位匹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等。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宜选调的对象即予以取消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并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