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黄岩区纪委区监委决定公开选调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务员10名,主要从事综合文字、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2.选调对象为台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中层副职以上岗位的人员可放宽3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选调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二、选调办法、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可在“黄岩廉政网”下载),本人签字。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中层副职以上岗位的,还需提供任现职务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4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黄岩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黄岩区政府行政大楼10楼1027室,联系电话:0576-84120556)。
2.资格审查。区纪委区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经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人员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6.考察、体检。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纪委区监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察、体检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选调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根据考察情况,可按差额考察结果确定递补人选,只递补1次。
7.公示、调动。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新录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三、其他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资料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公务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对比区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3.本公告由黄岩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纪委
台州市黄岩区监委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