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并经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刘长青、陆乐等2名同志为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遴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职级)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刘长青 | 男 | 901020200911 |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展规划 |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副科长级综合事务专员、三级主任科员 | 64 | 85.04 | 76.62 |
陆乐 | 男 | 901020200707 | 宁波市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局 | 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 |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四级主任科员 | 66 | 83.04 | 76.22 |
公示时间自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有关事项反映监督电话:
0574-89183900(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0574-89181707(驻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组织人事处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