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其中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1名,面向临海市范围内;临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名,面向台州市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要求为: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临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要求为: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选调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热爱征迁管理、工程建设、招商服务、综合文字类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年龄要求为1989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新录用的公务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具有镇(街道)5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3月30日(含);
4.需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聘)的情形。
二、选调(聘)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综合测评(笔试、面试等);4.考察;5.体检;6.公示;7.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4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临海市科创中心22楼2215办公室),电话:8939097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者需携带《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论文等。
四、选调(聘)办法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综合测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选调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各岗位计划数。
2.综合测评。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测评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考察、体检。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测评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对象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视情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调动。根据综合测评、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临海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解释为准。
附件: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