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临海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临海市平安建设指导中心)决定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一级科员1名。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通过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录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2.198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其中镇(街道)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须具有镇(街道)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含)。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需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5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临海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临海东方大道99号市府大院内3号楼2楼3230室),联系电话:85114750。
3.报名所需材料:《临海市委政法委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并附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临海市委政法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考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拟选调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进入选调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合格的考生需经得本单位同意,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体检
拟选调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出现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时,由临海市委政法委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必须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职位人选,在临海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委政法委解释为准。
附件:临海市委政法委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