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金华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公务员。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综合岗位3名。
(二)选调范围: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身份,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2周年以上(时间计算到2020年5月31日,下同),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岗位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6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如有加分事项,还需同时提供有本人签字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副科级领导职务以上干部加分需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2.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加分需提供年度考核优秀依据材料复印件。报名结束前未提交的,不再享受加分。加分情况经市发改委审核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加分。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
3.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jhfgwb@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报名+姓名)。参加笔试前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验。
(2)邮寄报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21办公室,邮编:321017,收件人:夏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69645。参加笔试前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验。
(3)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金华市政府主楼市发改委621办公室报名。
4.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选调人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二)组织考试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笔试实行加分制度。(1)副科级领导职务以上干部加5分;(2)近三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加1分。
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前考生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材料。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按拟选调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按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本简章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79-82469768
监督举报电话:0579-82463720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